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、评估、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。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一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1、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2、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二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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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实名认证分为自然人投资者实名认证、机构投资者实名认证、产品投资者实名认证。
自然人投资者实名认证,填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自然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卡号、手机号码四要素真实、身份信息一致,且手机号码为银行卡号预留的手机号码。
银行卡状态正常,非银联卡、银行卡冻结、银行卡过期均不可用于实名认证。
机构投资者实名认证,填写需要完成以下信息填写:
机构投资者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法人姓名三要素填写真实。
个人章用印人可选择法代、代理人,用印人选择谁,盖出来的个人章即谁的名字。选择后,填写对应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(需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号)。
用印手机号,用于接收确认用印的短信验证码,可以自由选择。
下一步输入机构投资者的对公银行账号,以及开户行信息,获取打款金额,完成验证。
产品投资者实名认证,填写需要完成以下信息填写:
产品投资者的实名认证信息,填写该产品投资者所属管理人的机构信息,填写内容与机构投资者一致,如上图。